到底是2月3日立春還是2月4日立春?有細心的讀者發(fā)現,市面上出現的2009年日(臺)歷及網上的萬年歷上,今年的立春日期出現了兩個版本,有寫2月3日的,也有寫2月4日的。
北京古觀象臺天文專家王玉民博士表示,出現兩個“立春”日期的原因就在于時差。
二十四節(jié)氣反映了太陽的周年運動,它是根據太陽在黃道(即地球繞太陽公轉的軌道)上的位置來劃分的。視太陽從春分點(黃經零度,此刻太陽垂直照射赤道)出發(fā),每前進15度為一個節(jié)氣;運行一周又回到春分點,為一回歸年,合360度,因此分為二十四個節(jié)氣。
節(jié)氣的日期在陽歷中是相對固定的,今年立春的時間是0時50分,也就是一天的交界點剛剛過去,如果按照北京時間計算,此時就應該算是2月4日,即大年初十。如果按照臺灣或是其他地區(qū)的時間計算,卻還處于2月3日。因為市面上的日歷、臺歷均由不同的公司、企業(yè)印制,其中包含了臺資企業(yè),他們還是按照臺灣當地的時間印制,所以就出現了立春差一天的問題。
據了解,從2005年到2009年,立春的日期都是在2月4日,這也說明二十四節(jié)氣在陽歷中日期基本固定。
中國民俗學會副理事長賀學金也表示,日歷上兩個不同的立春時間都沒有錯,只是受到地域影響,立春的時間產生了時間差。今年北京地區(qū)立春時間是0時50分,剛過完一天的交界點,因此應該是2月4日。由于臺灣地區(qū)與北京存在著時差,這樣算來,還處在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