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管理全省氣象部門各級領導班子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組織擬定省氣象局黨組管理干部的選拔、考核、任免、交流等工作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執(zhí)行,承辦省氣象局黨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退休等工作。
2.擬定全省氣象部門處級領導干部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處級領導干部掛職鍛煉,參加黨校、行政學院學習以及高層次人才培訓等人員的選派工作。
3.研究擬定全省國家氣象系統(tǒng)機構編制上報方案并承擔有關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編報、審核、下達全省氣象部門事業(yè)編制、科級機構和領導職數設置及監(jiān)督與管理工作。
4.歸口管理全省氣象部門人才工作,擬定相關配套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全省氣象部門高層次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各類人才評價體系建設工作,承辦人才隊伍的評估工作。
5.負責全省氣象部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歸口管理干部人事工作的指導、檢查、監(jiān)督工作。
6.負責全省氣象部門國家公務員的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省氣象部門人員調配工作。
7.歸口管理全省氣象部門專業(yè)技術職稱評審工作,負責各類專家、優(yōu)秀人才的選拔、送審、考核等工作。
8.負責全省氣象部門專業(yè)技術人員、職員和工勤人員的聘用、考核等管理工作。
9.歸口管理全省氣象部門勞動工資計劃、審批以及社會保障工作,組織擬定工資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并負責實施工作;負責全省氣象部門人力資源信息系統(tǒng)建設及維護工作,承辦人事信息統(tǒng)計工作。
10.負責全省氣象部門處級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管理、指導工作,承辦省氣象局黨組民主生活會擬定主題、制定方案、征求意見等工作。
11.歸口管理全省氣象部門教育和培訓工作,擬定培訓規(guī)劃、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管理職工教育經費。
12.負責省氣象局黨組管理干部和省氣象局機關工作人員人事檔案的管理,指導全省氣象部門人事檔案工作。
13.負責全省氣象部門事業(yè)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工作。
14.負責管理省氣象局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
15.承擔省氣象局交辦的其他工作。